2010年1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将按“机动车”管理

时间:2009-11-18   来源:新华网   作者:电动车   浏览

电动自行车可能要按“机动车”管理了,国家质检总局下属的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日前公布了《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》、《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》等4条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标准,标准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。

  新标准规定,原先一些电动自行车厂家生产销

  售的大功率、轻摩化的电动自行车,或将被纳入机动车管理,驾驶人必须通过上牌照、考驾照、买保险等几道关,才能合法上路。

  据统计,金华市区电动自行车上牌量不到1万辆,实际保有量接近5万辆。按照规定,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,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,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。但是,市区大量电动自行车“轻摩化”严重,记者曾在某销售点看到有的电摩时速甚至高达50公里/小时,大功率电池保证金华来回义乌没问题,俨然就是一辆无牌摩托车。

  按新标准,目前金华市市场上大多数超标电动自行车,将划入机动车管理范畴,其生产必须获得摩托车的生产准入许可。市区某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老总说,新标准确实让生产企业忧心忡忡,一方面摩托车行业生产门槛远比自行车高,用新标准来衡量现在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,将会使得一大批“螺丝刀企业”陷入窘境。也有一些业内人士比较乐观,他们认为新标准的出台有助于电动自行车行业重新洗牌,市场本身就是优胜劣汰,只要有规矩并严格执行,大的品牌才能做得更大。市区益众电动车维修部的付伟告诉记者,前几年市区的简易电动自行车还比较多,近两年来豪华款的电动自行车已经占了九成,因为同样的使用要求,市民显然喜欢买大的车型。

  电动自行车要按“机动车”管理,在金华新闻网上也引起热议。有的市民听说了新标准后,担心电摩上机动车道,会给现行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和管理带来更大压力。家住市区南苑的小李,每天去东关上班的交通工具就是电动自行车,如果要加上牌照、考驾照、买保险等费用,他说还不如买摩托车。而多数机动车驾驶员都对此纷纷叫好。网友阿米说,今年国庆期间,一辆电动自行车飞速撞上自己正在等绿灯的私家车,结果却要赔对方医药费,因为参照自行车与汽车相撞的处理办法,交强险理赔额度内不必区分责任,虽然医药费最后由保险公司支付,但阿米现在已经对电动自行车唯恐避之不及了,他说如果电动自行车按“机动车”管理,能明显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,对整个交通秩序会有促进。

  据悉,现在全国每4户城镇居民家庭就有一辆电动自行车,全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目前已达1亿辆。电动自行车上路几乎没有门槛,涉及城市交通、驾车安全的问题也愈发显现。今年前三季度全市交通安全形势数据显示,1至9月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造成56人死亡,同比增加18人,上升47.36%。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车祸每年都在上升,也给相关单位带来考验:机动车有第三者责任险,但电动自行车因没有保险赔偿能力,所以处理起来特别麻烦。记者昨天从金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,目前在机动车管理中还未接到新增有关电动摩托车管理的内容。但业内人士表示,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理应纳入机动车管理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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